青白江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的科技产业;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多渠道增加科技收入。
(四)牵头制定本区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监督执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对全区科技型企业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科技进步的相关政策,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和农村的科技进步。
(五)负责监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科技保密;负责监督管理科技普及和科技宣传工作。
(六)指导协调好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七)负责拟订本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市知识产权局管理的有关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的初审和对本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的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本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管理、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